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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的通知

部门: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:2021-04-13 浏览: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推进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,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》(教财厅函〔2020〕9号)《kaiyun体育网页登录入口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》(陕师校发〔2019〕160号)《kaiyun体育网页登录入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陕师校发〔2019〕161号)要求,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全校范围内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进行了全面清查,现根据清查结果统计情况,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相关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论证范围

1.截止2020年12月31日,已对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,仍需继续出租出借的,但未进行可行性论证的事项;

2.根据实际需要,拟开展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事项,须进行可行性论证。

二、论证内容

1.拟出租出借资产的基本概况。包括本单位资产总体情况,拟出租资产的使用情况,使用现状,使用年代,安全状况等。

2.拟出租出借资产的出租理由及相关有关政策法规依据。

3.拟出租出借资产用途、出租业态、出租期限、后续管理办法(方案)。

4.拟出租出借资产的社会效应、经济效益及法律风险分析评估。

5.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发展,认真做好出租出借实行论证工作,确保国有资产高效服务师生需求

2.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可行性论证,须经单位集体决议通过,并请示相关分管领导同意。

3.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可行性论证须根据资产情况、出租出借业态分类进行论证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各单位须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国有资产事项出租出借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。在初步审核通过后,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议论证,划定kaiyun官网可出租出借资产范围,对于未通过会议论证的出租出借事项将坚决予以取缔。

在论证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或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反馈,或与校国资办联系(联系电话:85310375,85310387联系人:唐朋辉,苗定军,赵锋),确保kaiyun官网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顺利推进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(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)

2021年4月13日